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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从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0-11-13    点击: 次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从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从辉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违反工作纪律,不履行职责,有案不查,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犯罪。

  从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置党性原则于不顾,肆意践踏职业操守,违规插手和干预招录分配,破坏教育公平;执法犯法,以案谋私,搞权钱交易,破坏司法公信;严重违反党的多项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从辉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马鞍山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其马鞍山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从辉简历

  从辉,男,1964年1月出生,汉族,籍贯山东烟台,199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副教授。

  1981.09-1985.07 安徽师范大学物理系物理专业学习

  1985.07-1986.07 宿州市教师进修学校教师

  1986.07-1995.09 安徽财贸学院教师

  (其间:1992.09-1995.09 中国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5.09-1996.09 省公安厅一处一科见习人员

  1996.09-1997.02 省公安厅一处秘书科副主任科员

  1997.02-1999.03 省公安厅一处秘书科副科长

  1999.03-1999.10 省公安厅一处秘书科科长

  1999.10-2000.06 省公安厅办公室调研室主任

  2000.06-2000.12 省公安厅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2000.12-2001.05 省公安厅党委秘书(副处级)、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2001.05-2005.10 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

  2005.10-2009.11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2009.11-2011.11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院长

  2011.11-2013.06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院长(政委)(副厅级)

  2013.06-2014.12 马鞍山市政府副市长

  2014.12-2018.01 马鞍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2018.01 马鞍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安徽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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