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15 点击: 次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武汉轨道交通12号线(江北段)是武汉市重点工程,我们提出申请后,由区城管局提前介入现场踏勘,经区行政审批局同意免除每年申报延期许可证直至工程完工。不仅帮助节省了企业办事成本,对推动项目建设进展也有很大帮助。”中铁七局代表在拿到《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后说。这是武汉市汉阳区行政审批协审流程优化后,高效落实“四办”改革的一个缩影。 取得这样好的办事效果,还要从汉阳区委巡察办对一枚“特殊印章”的刨根问底说起。 2021年4月,市区上下联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汉阳区委第二巡察组按惯例查阅区行政审批局的资料时,一份《关于进一步优化“居民、工商业用户水、电、气接入工程”审批手续实施方案》的文件及其附件《优化供水、供电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登记表》引起了巡察组工作人员的注意。 仔细一看,表上盖的却是“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行政审批协审专用章”。“一枚印章管审批,这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目的。这个协审印章是什么来头?”巡察组分别向区行政审批局和区城管局了解关于这枚印章的来历。 原来,区行政审批局的行政审批事项中有135项复杂事项,包括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别程序,需由城管、水务等相关部门协助完成和提出协审意见。以区城管局协审为例,区行政审批局收到申请资料后通知区城管局协助现场踏勘,区城管局为了配合协审事项,专门制作了协审专用章。企业需要拿着盖有协审章的《协审意见表》,到银行缴纳道路挖掘修复费,才能到区行政审批局办理行政许可。 “本意是严谨、高效办成一件事,但由于协审机制不完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够,造成了企业在职能部门、银行之间‘三步走’,违背了优化营商环境的初衷。”反馈会上,巡察组组长一针见血指出问题所在。 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区行政审批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优化工作座谈会,与区城管局、部分企业代表等共同研究推进占道挖掘审批流程优化工作相关事宜。各相关单位达成共识,研究通过优化后的《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流程图》,明确占道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实行一窗受理,通过特别程序提前介入、协审意见内部流转等方式,使企业只需跑一次就可办成事。 尽管协审专用章最后保留了下来,但协审专用章暴露出的程序繁琐问题在区委巡察办的跟踪督办下得以解决,精简了办事流程,节约了企业办事成本。据了解,相关部门举一反三,通过优化流程,涉及的城管类、水务类、交通类事项,企业办理时间压缩50%以上。 在巡察组的跟进监督下,区行政审批局还围绕企业难点痛点堵点,积极主动作为,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目前,已高效办理市政设施类审批事项86件。(武汉市汉阳区委巡察办 杨丹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