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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同年被免职 同日被严重警告处分

时间:2019-04-24    点击: 次    来源:法治之窗网    作者:严荣孝 - 小 + 大

原标题: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办事处八角井村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同年被免职、同日被严重警告处分

 

85岁的严荣孝,是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办事处八角井村2社社员,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至1969年任荣昌县昌元镇13大队革委会主任,1969年至1970年任荣昌县民兵团十五连连长,1970年至1978年任荣昌县望柱坟煤矿矿长,1978年至1991年在荣昌县双河金煤厂分管后勤,1992年至1998年任荣昌县昌州镇13大队村长,1998年任荣昌县昌州街道办事处八角井村2社社长,2016年12月社长落选,落选时整满82岁。

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八角井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大面积造假,造成国家资金严重流失,严荣孝等人持续到县、市、北京上访。

 


昌州街道办事处仅在2014年处理了如下三名村干部:


刘君祥,大专文化,199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任八角井村主任,2007年10月至2013年任八角井村党支部书记,2013年10月任八角井村综治专干,2014年8月被免职,2014年10月8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向汝峰,高中文化,200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10月至2013年10月任八角井村主任,2013年10月任八角井村书记,2014年8月被免职,2014年10月8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周时学,高中文化,1988年至2013年11月任八角井村会计,2013年12月任八角井村主任,2014年10月被免职,2014年10月8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八角井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大面积造假,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完善地票价款分配的补充意见(渝国土房管发〔2010〕220号)》、《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文件(渝国土房管发〔2011〕170号)》之规定的价格计算,造成国家经济流失近三千万元,涉及社、村、街道办、县(市)国土局等部门。

到目前为止,只是道听途说村会计周时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村支书刘君祥、村主任向汝峰还是党员。其国家流失的资金,截止2014年8月19日,仅退296085元,上交到荣昌区纪委。

近期发布涉案细节、全部证据。

 

实名信息及发布声明

实名控告人:严荣孝等人

身份证号码:510231193404045715

联系电话:13752841193

本文由严荣孝实名控告并发布,实名控告人声明对本文真实性和公开发布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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