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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上下联动开展涉煤领域专项巡视巡察

时间:2020-04-05    点击: 次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截至3月27日,十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七轮巡视12个巡视组已完成进驻,本轮巡视工作全面展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本轮巡视对鄂尔多斯市等7个盟市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4个厅局,以及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3个国有企业开展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视。

  专项巡视将重点围绕落实重大方针政策情况、落实政治责任情况、落实净化政治生态要求情况、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等四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地区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被巡视厅局、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成员、下属单位和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涉煤领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煤炭资源领域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自治区本级开展专项巡视的同时,7个盟市同步组建21个巡察组,与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上下联动,对237个涉煤部门(单位)开展巡察。任务联动。制定专项巡视方案和联动巡察方案,整合盟市、旗县两级巡察力量,将涉煤重点部门(单位)、国有企业以及涉煤苏木乡镇等纳入巡察监督范围,做到监督无盲区、无死角。方式联动。有效发挥巡视组示范引领作用和巡察组灵活深入优势,建立健全定期联络、及时会商等工作机制。涉及基层的具体问题,巡视组视情交巡察组深入了解;超出巡察组权限范围的情况,提交巡视组分析研判。上借下力,下借上势,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增强发现问题的深度和广度。成果联动。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坚持清单管理、快交快查。对涉及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梳理成追责问责清单和问题线索清单,根据情况及时移交,合力推动整改落实。

  此外,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5个国有企业党委开展常规巡视,重点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整改工作情况等四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现场巡视时间为2个月左右,巡视期间将设立专门值班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等。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27日。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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