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强行划地,涪陵一居委副书记骂女监督主任:关你“锤子”事吗 2018年3月27日,因重庆涪陵区江东街道办事处菜场居民委员会5、7、8组200余亩复垦项目未竣工验收,5组组员田英就拒收土地,去阻止街道党政办、政法委、综治办、信访办、国土所、派出所等部门及菜场居委干部、1-8组组长强行划地,被给予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彭晓英被行政拘留十日。两人被拘留后,该组划地工作顺利完成。 7组划地工作虽然就此停止,但复垦义务人卢庆波(重庆市达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这一“保护伞”仍被涪陵区长种及灵、国土局原局长王勇、江东街道办书记赵勇撑起。赵勇吼了一席居委主任王世云,再给几天时间,如果工作做不下去,就各自辞职。 8月14日晚,居委书记彭通权参与、主任王世云打电话给组长代应胜、没签字的蒋天会、王小梅、谭木华,到涪陵城一家山庄喝酒。 “王小梅要求按照172号文件办理。”代应胜称:“彭书记解释说,涪丰石高速公路工程2014年完工退场至今没有把土地划下去是事实,不是哪一个人的责任,如果要深究那个事,就牵涉得远,他也搬不动;如果硬是要按文件办,《宪法》都有规定,那个《宪法》都有可能改变,只能适当补助。” 代应胜还称:“六个人一桌,一锅198块钱,每人喝了点啤酒,有的喝了点白酒,彭书记给的200块钱。” 组员蒋天会称:“我和王小梅没被忽悠过去,谭木华两杯酒一喝,醉熏醉熏的,彭通权就喊代应胜把本本拿他把字签了。” 代应胜最后称:“上前天,在办事处,有赵勇、夏嘉川、王世云,还有曾宪平,赵勇跟王世云吼了一席,如果工作再做不下去,就各自辞职。” 8月28日,居务监督主任晏美芳就土地复垦问题向国务院大督查提出建议,31日在网上公开发帖文《涪陵:200余亩土地未验收强行复耕,区长国土局长多人被实名举报》,并将该帖地址http://www.cnlawwin.com/FanFu/2018-08短信发送到江东街道办事处书记赵勇、主任夏嘉川、国土所长何永涛、纪工委书记周世明、政法委书记曾宪平、居委书记彭通权手机上。9月10日,监督主任晏美芳又在网上公开发表帖文《200余亩土地未验收强行复耕,涪陵区长被监督主任举报到中纪委》。 按理说,人民群众相信他,组织上信任他,种及灵区长应当引起高度重视,立即责令区国土局等部门监督复垦义务人(重庆市达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照《涪国土发【2012】172号》文件规定,对200余亩土地继续复垦。复垦项目竣工后,由复垦义务人向区国土局书面申报竣工验收,再由区国土局牵头组织区农业、林业、水务、环保等部门和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铁路征地办公室、建设业主单位、复垦施工单位、复垦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等单位,对复垦的土地逐宗进行验收,合格的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合格后,由区国土局组织区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铁路征地办公室、业主单位、施工单位、项目所在乡镇、街道参加,再由临时用地复垦义务人将复垦后的土地移交集体经济组织,并签订《交地备忘录》。 然而,种及灵区长根本不考虑“200余亩复垦项目未竣工验收就强行农户复耕”的事情的严重性。 11月1日,江东街道党政办、政法委、综治办、信访办、国土所等部门和菜场居委干部及1-8组组长再次到现场强行划地。 7组37户被临时占地,还有12户拒绝签字,如果到现场阻止划地,又怕再次发生3月27日抓人事件,就联名书面委托组员代表、居务监督主任晏美芳和组员代表张娅履行监督职责。 晏美芳称:“12家样都要土地,你们既然要划,就要划合格土地。” 居委副书记周小明称:“你协议都没签,哪有合格土地?你把协议签了,该给你的就该给你。” 晏美芳称:“你有《验收合格确认书》没得嘛?有《交地备忘录》没得嘛?你原来晓得不嘛?你也是才当几天书记嘛周书记?” 周小明称:“那我管他当几天,我就是昨天当的,关你‘锤子'事吗?” “周小明是2016年开始担任江东街道菜场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书记的,在居委协助书记工作,具体负责组织、纪律检查工作,兼任民兵连长、移民工作。”晏美芳坚称,周小明身为一名共产党员、居委副书记,并且负责“组织、纪律检查工作”,在公众场合辱骂人,必须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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