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08 点击: 次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近日,云南省纪委监委下发通知,就做好重复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有关事项作出规范,把牢监督执纪“第一道关口”。 《通知》要求,要认真筛选把关,严格界定检举举报和问题线索范畴;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互联互通,实时掌握线索处置情况,防止同一举报反复处置;把握好“树木”与“森林”关系,加强日常监督,提高线索排查处置精准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充分运用信、访、电、网、微“五位一体”举报渠道确保问题线索“流得进”“流得畅”的同时,结合实际分类施策,对症下药。梁河县坚持督查督办常态化,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办信机制,在初访快查上下功夫,杜绝因办理不到位而引发的重复访、越级访;永善县整合涉责单位力量,落实责任清单,聚焦易发多发领域和风险点,形成“围猎”态势,促使问题线索早“暴露”,抓早防小,全力遏制“增量”;新平县强化信息研判,采取分类处置、重点督办、领导包案等措施,提高信访举报件处置水平和办理质量,化解重复举报“存量”;兰坪县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职责定位的新要求,印发信访举报指南,引导群众依法、逐级、理性反映问题诉求,减少重复举报。 下一步,云南省纪委监委将继续健全完善信访举报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切实做到排查有序、分析有数、研判有方,为领导决策、有效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和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供参考;让“民声”件件有回音、“民诉”件件有处理,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云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灵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