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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秀山:“零口供”拿下窃电“内鬼”

时间:2019-01-16    点击: 次    来源:重庆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18年12月20日,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秀山县供电分公司检验检测班原班长杨某某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铁证面前,杨某某当庭认罪。这是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监委成立以来首例采取留置措施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也是一起“零口供”拿下的案件。

时间倒回到2018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秀山县供电分公司在突击检查中发现一小区9块电表外安装疑似电阻,可能有人偷电,随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2018年3月29日,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秀山县供电分公司检验检测班原班长杨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窍电提供帮助、收受好处费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到刚成立不久的秀山县监委。4月9日,县纪委监委报经市纪委监委批准同意,决定对杨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采取留置措施。

“不知道”“你们搞错了吧,我没有收钱”“这个事情我好像听说过,但记不清楚了”……面对审查调查人员的提问,杨某某或以记不清楚为由搪塞,或以答非所问逃避,总而言之,拒绝在谈话笔录上签字,拒不承认任何违纪违法事实。

杨某某的反复无常、顽抗多变,让审查调查工作一时陷入了困境。根据多方面信息收集,审查调查组分析了杨某某的性格特征、处事方式和行为特点,做好了不依赖“口供”的准备,而是注重加强对客观证据的收集。

留置谈话有条不紊,外围调查一刻不停。

违纪违法人员自己可以不说话,但是其身边的电子信息、证人却是会“说话”的。审查调查组决定兵分三路:一路调查杨某某管辖的两家砂石公司、一家玻璃厂、一家发电企业,收集和固定行贿人对杨某某行贿的证据;一路依法调取杨某某的银行账户交易流水;一路设法收集和固定杨某某微信转账记录等电子信息证据。

“杨某某频繁与该县一小型发电站负责人田某某联系,且田某某每月向杨某某发送大额红包。”转账信息显示这一线索。这里面会不会有问题?审查调查组马上从众多的信息中查明2016年9月至2018年2月期间,杨某某多次收受田某某微信转账记录。这样的再生证据,成为突破“零口供”困境的重要武器。

历时两个多月,外围调查收集的电子证据、再生证据与相关证人证言,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最终,杨某某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时被解除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

“通过这起‘零口供’留置案件办理,不仅提高了办案人员全面收集、固定证据的能力,增强了防控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本领,也切实提升了办案人员依规依纪依法办案水平,以‘小切口’向社会传递监察全覆盖的社会效应,纪法效果良好。”秀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陶剑波介绍。(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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