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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监督向基层延伸 派出1058个乡镇监察办公室

时间:2019-01-19    点击: 次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018年12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派出大西渠镇监察办公室正式揭牌成立。随后两天,全区县级监委向所有乡镇(街道)派出1058个监察办公室全部挂牌,与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

  去年1月,随着全区三级监委挂牌成立,监察对象从改革前的22.1万人增加到改革后的116万人,而这116万监督对象中,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监察对象有53.3万人,占总数的45.9%。如何按照监察法规定,抓好对6类监察对象特别是新增监察对象的有效监督?如何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把监督向基层延伸,实现监督全覆盖?

  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是自治区纪委监委探索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一项有力举措。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与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接受(市、区)监察委员会领导和监督,并对其负责,既履行纪律检查职责,又履行国家监察职责。

  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具有七项任务,即依法对监察对象开展监督检查;受理所管理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对违法的监察对象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进行问责;加强对村(社区)监察信息员的领导;提出公开通报、警示教育、整改落实等“后半篇”工作建议;完成县(市、区)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为促进派出监察办公室全面规范履职,县市区监委授予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谈话、询问、查询、调取4项调查措施。自治区纪委监委制订了“1+4+5+6”十六项制度,即:一个运行规则、四个调查措施使用规范、五个工作办法、六项管理制度,为各派出监察办公室履行好职责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深化改革作为第一动力,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持续深化改革,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贯通执纪和执法,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在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上下真功,不断推动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杨鑫表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薛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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