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交通运输部黑龙江海事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王俊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査。 经查,王俊波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违规领取交流干部租房补贴;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和岗位调整等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王俊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对党纪国法不知敬畏,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破坏当地海事系统政治生态,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交通运输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子王俊波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俊波简历
王俊波,男,汉族,1957年6月出生,山东海阳人,在职研究生硕士文化程度,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7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12月至1993年6月,任烟台海监局航标处(区)处长(主任)(正处级);
1993年6月至2000年6月,任烟台海监局总值班室主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0年6月至2004年10月,任烟台海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3年9月起,主持行政工作);
2004年11月至2006年7月,任烟台海事局党委委员局长(副局级);
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任烟台海事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7年6月至2008年6月,任黑龙江海事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8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黑龙江海事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1年12月至2017年5月,任黑龙江海事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正局级);
2017年5月至2017年6月,任山东海事局巡视员,保留原职级待遇;
2017年6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