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9 点击: 次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通辽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高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忱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蜕化变质、自甘堕落,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保护伞”;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在干部录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向公职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将手中的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收受礼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期间,违规收受下属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高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忱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高忱简历 高忱,男,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3月出生,辽宁省开原市人,大学学历,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8月参加工作。 1983年9月至1987年8月,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政治系政治专业读书 1987年8月至1988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教育学院教师 1988年12月至1991年12月,共青团呼伦贝尔盟委科员 1991年12月至1994年2月,共青团呼伦贝尔盟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4年2月至1995年10月,共青团呼伦贝尔盟委办公室主任 1995年10月至2000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0年11月至2002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2年5月至2003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委副书记 2003年10月至2006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年6月至2011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旗委书记 2011年8月至2012年2月,通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2年2月至2016年2月,通辽市委常委、科尔沁区区委书记 2016年2月至2016年10月,通辽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6年10月至2016年12月,通辽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行政学院院长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通辽市政协党组书记、提名为市政协主席人选 2017年3月至2019年11月,通辽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 |